中新網7月21日電 公安部新聞發(fā)布會21日通報開展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總體成效情況,會上,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(wèi)局副局長李彤表示,公安機關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強網站平臺監(jiān)管,不斷健全完善自媒體行業(yè)準入、內容審查、責任追究等機制,完善監(jiān)測、發(fā)現(xiàn)、辟謠、處置全流程工作規(guī)范,嚴厲整治造謠傳播網絡謠言的平臺和賬號,嚴肅追究網絡謠言發(fā)布傳播的相關方責任。
會上,有記者提問,針對炮制網絡的謠言的個人或者一些自媒體,還有一些機構,公安機關采取了哪些打擊整治措施?
對此,李彤表示,目前,一些自媒體人員在“流量經濟”的驅動下,為了在短時間內獲得巨大流量,不惜以身試法,利用公眾的焦慮、宣泄、同情弱者、圍觀獵奇等心理,搬運加工、二次創(chuàng)作、東拼西湊、張冠李戴甚至直接造謠,挑動網民情緒、撕裂社會共識、污染網絡生態(tài),對這些行為必須堅決依法打擊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專項行動開展以來,全國公安機關共偵辦以博取關注、吸粉引流為目的編造網絡謠言案件1000余起,關?;蚪栽熘{傳謠網絡賬號1萬余個。比較典型的案例是廣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陳某某“自編、自導、自演”編造“被綁架勒索50萬贖金”案件。在這起案件中,陳某某為吸引流量,讓自己的網絡視頻賬號迅速漲粉,遂在廣東深圳某地自編、自導、自演了“自己被綁架”的劇情,并配發(fā)“索要50萬元贖金”的文字,相關視頻發(fā)布后迅速引發(fā)大范圍傳播擴散,嚴重擾亂公共秩序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。經深圳公安機關依法調查,陳某某對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。目前,深圳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陳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對其造謠網絡賬號采取禁言措施。
李彤強調,公安機關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強網站平臺監(jiān)管,不斷健全完善自媒體行業(yè)準入、內容審查、責任追究等機制,完善監(jiān)測、發(fā)現(xiàn)、辟謠、處置全流程工作規(guī)范,嚴厲整治造謠傳播網絡謠言的平臺和賬號,嚴肅追究網絡謠言發(fā)布傳播的相關方責任。例如,在湖南公安機關辦理的一起案件中,一段已被官方辟謠過的謠言信息在屬地某短視頻平臺大量傳播擴散,累計傳播200余萬次,轉發(fā)分享8.3萬余次。經屬地公安機關依法調查,該短視頻平臺因網絡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,導致相關謠言視頻在該平臺大量傳播擴散。目前,湖南長沙公安機關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對該短視頻平臺依法作出責令整改、行政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。下一步,公安機關將嚴格履行法律法規(guī)賦予的職責任務,堅決打擊整治依托謠言博取關注、吸粉引流的違法犯罪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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