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進黨當局關閉中天新聞臺,寫下臺灣新聞自由最黑暗的一頁,是蔡英文上臺后最惡劣的一個污點。臺灣“高等行政法院”10日宣判“中天撤照案”一審結果,撤銷臺當局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原處分,彰顯了正義,也照見民進黨與NCC惡意鉗制新聞自由的事實。本案雖尚未定讞,但已將本案審理過程的法律爭訟清楚呈現(xiàn)。北高行合議庭不畏懼政治氛圍,根據(jù)對法律的確信及良知,就獨立機關NCC之行政判斷做出撤銷處分之判決,深具時代意義,彰顯了行政法院對于保障臺灣人民權利的堅持。
中天勝訴 證明民進黨預謀關臺
霸道的民進黨當局無法容忍任何異議媒體,處心積慮關閉中天新聞臺,并且多方著手實施。中天指控,2020年11月審議委員會研討期間,NCC“突公告以105年評分標準取代107年的新版本”,這是一個關臺預謀。NCC辯稱,“審理換照案皆采相同配分設計,并使用于包含中天綜合臺等眾多換照案”。然而,根據(jù)判決理由,法官認為NCC以202”年新通過的評分標準來審查中天的換照案,形同改變執(zhí)照的核發(fā)標準,根本就是決策事實基礎錯誤。換言之,這完全是為了關閉中天而巧立的審查標準。
NCC堅決秉持上意不予中天換照,蓄意變造莫須有的4大理由,其中包含“屢次違規(guī)及遭民眾申訴,未能落實新聞專業(yè)”。然而,NCC裁罰中天的多起罰款,經(jīng)過法院逐案審查后,10度被推翻,中天連續(xù)討回公道,證明NCC關臺是有計劃、有步驟的預謀。關臺目標既已定,程序正義全被踩到腳底,連一些見仁見智的新聞處理,也被拿來重處,不但未經(jīng)嚴謹而合法行政程序,而且一再逾越法律與法理偏頗裁處。NCC外聘的諮詢委員會都是清一色偏綠,組成成員決定裁處明顯偏于一方,公正性與合法性全無公信力,即使高院也高度懷疑,高院撤銷NCC裁罰中天的判決再度證明其全無程序正義可言。
NCC關閉中天新聞臺最嚴重的指控是“2018年評鑒后,中天新聞臺內(nèi)控與自律機制失靈”。所謂“內(nèi)控與自律失靈”的指控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,NCC為此而炮制多項裁罰,逐一被法院撤銷或發(fā)回更審,可見“內(nèi)控與自律”之說完全是羅織之詞,由此證明NCC政治迫害中天的犯意昭然若揭。
中天新聞臺被撤照的根本原因,是新聞與言論立場違逆民進黨當局操控媒體的意圖,事實上,選舉期間,絕大多數(shù)新聞臺的報導和政論節(jié)目都被檢舉有偏向特定政黨或候選人的現(xiàn)象,NCC卻立場偏袒,采雙重標準,輕放綠媒一方而嚴懲另一方,根本未用同一標準進行檢視與裁罰,甘為民進黨的鷹犬。這正是中天被關臺的緣由。
政媒共生 腐蝕新聞自由基石
法院判決理由書也說,NCC為獨立機關,立法者旨在排除上級機關對具體個案之指揮與監(jiān)督,使NCC有更多不被干擾、依專業(yè)自主決定之空間,以落實臺灣地區(qū)“憲制”規(guī)定保障言論自由,確保社會多元意見之表達、散布與公共監(jiān)督目的之達成。揆諸NCC對于中天換照案的審查,不但聽命于政黨,而且審查基礎錯誤、資訊不完全、理由形成亦非出于正當程序,等于完全背離了獨立機關依法行政的專業(yè)作為。
民進黨當局蓄意對電視傳媒進行清場與整肅,乃有中天被撤照的處置,由此也對電視新聞臺產(chǎn)生寒蟬效應與引導作用。NCC承命辦理,負責人陳耀祥先公然表明52頻道的遞補構想,其后在鏡電視的設臺申請案中,也接受民進黨“英系”政要的指令,極盡配合辦理之能事,最終促其實現(xiàn)。NCC淪為附隨民進黨當局意志的執(zhí)行機構,完全喪失是一個獨立機關該有的超然公正立場暴露無遺。
中天原本被視為臺灣傳媒自主獨立的一個典范,但被民進黨當局撤照后,臺灣電視傳媒加速“變色”,自此一路向下沉淪。民進黨當局踐踏言論自由、操控媒體,打造政媒共生體,嚴重腐蝕臺灣的自由空間。NCC的所作所為完全無視其“組織法”保障言論自由的規(guī)定,反其道而行,成為替當權者整肅異議媒體的打手。中天被撤照是民進黨當局沒收新聞自由的重磅出擊,現(xiàn)在法院不畏權勢,針對NCC違“法”事實作出公正的審判,實踐了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。希望NCC到此為止,讓中天新聞復臺,以便臺灣奄奄一息的言論自由得以恢復生息。(來源:臺灣《中國時報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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