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夏經(jīng)緯網(wǎng)3月19日訊:據(jù)臺灣《中國時報》報道,臺灣地區(qū)立法機構司法法制委員會18日邀臺司法機構、臺法務部門等單位就“偵查不公開”項目報告,國民黨民意代表質疑偵查不公開已淪為法界笑話,并指新竹縣長楊文科、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的司法案件,都是由特定媒體巨細靡遺先披露。臺當局法務部門負責人蔡清祥表示,不干預個案處理,但若有違反偵查不公開,馬上就會啟動調(diào)查。
根據(jù)統(tǒng)計,各地檢署2019年至2023年底,檢討違反偵查不公開有7000多件,卻僅成立367件、懲處15人。藍營民代吳宗憲昨質詢指出,林姿妙案的搜索期間,許多“獨家新聞”爆料,但事后宜蘭地檢署調(diào)查處分“0人”,反而回頭發(fā)新聞稿稱是妄加臆測。他認為,檢察官為邀功升遷辦案,恐對當事人造成一輩子的傷害。
國民黨總召傅昆萁說,某周刊儼然成為臺當局法務部門專報,每件數(shù)據(jù)從周刊查還比較快,每件案子民意代表要問,司法單位就回答偵查不公開,但特定周刊媒體卻寫得一清二楚,甚至成為打擊“在野黨”的工具,帶風向輿論,結論就是未審先判,像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,早在偵查中就有媒體詳細刊登案情,連她應訊時吃什么便當都寫。
傅表示,楊文科、林姿妙案也是媒體曝光細節(jié),報導宣稱林姿妙與特定對象有金額、支票往來,甚至還寫獨家,結果最后一點關系都沒有,但當時已打擊林的選情,他質疑“為何這些市長涉案被揭露都在大選前?”
蔡清祥表示,“刑事訴訟法”本來只有簡單原則,后來有明確訂定哪些是可公開、不可公開,法務部對檢警有教育訓練,輔助機關也要遵守相關規(guī)定。
傅呼吁,以后任何媒體報導,寫到獨家、知情人士,臺當局法務部門能否第一時間出面否認。蔡清祥則響應,不干預個案,有要求地檢署自己要做,不能每個都處理。蔡強調(diào),若有涉及違反偵查不公開,也會馬上啟動調(diào)查,督導負責單位依“法”調(diào)查。
吳宗憲則說,楊文科案承辦單位是新竹地檢署、新竹縣調(diào)查站、北機站,但偵查發(fā)動后就陸續(xù)有細節(jié)報導,雖然記者可憑本事挖新聞,但他懷疑,楊文科沒有必要泄露,律師更沒有理由,讓自己難辯護,盼法務部思考怎么回事。蔡清祥強調(diào),將要求檢調(diào)、廉政遵守相關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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